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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八年張三錫立杜賣盡根田厝契

本物件為西元1828年(道光8年)張三錫等4人立杜賣盡根田厝契,張數為1張。戳記有3,為「彰化縣邑用印」2枚、「彰化縣邑用印」半截戳記1枚。立契人為張三錫等4人。杜賣盡根契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水田1處。杜賣所有物地點為霧林庄頭家厝東勢,帶大甲溪水。張三錫等人因乏銀別創,將此水田賣給戴天定。交易金額為佛番銀1350大元。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張三錫等4人
  • 日期
    年代: 1828~182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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