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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廷長立主婚與嗣字

本物件為朱廷長立主婚與嗣字,時間不詳,地點不詳。內容為朱廷長的長男朱石玉妻亡,再娶林雲層第四媳魏氏阿妹為妻,雙方針對兩家子嗣繼承問題訂契約,並言定由朱石玉備出龍銀12大圓,作為林魏氏的花紅酒席銀,由林雲層親收。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朱廷長
  • 日期
    年代: 不詳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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