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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十二年曾阿喜開立與林疇之辨濟證書

本物件為大正12年(1923)12月27日,竹東郡竹東庄下員山六二號地領收人曾阿喜,寫給林疇、林祺案的辨濟證書。大正9年(1920)11月22日,登記受付第8552號持分域者權設定登記之債權額,金六百円。大正12年(1923)12月27日曾阿喜領收後,開立給林疇、林祺案之辨濟證書。印刷公文紙三頁,保存完好。首頁上方有日本政府發行三錢印花一枚,帶有一枚「曾阿喜」私章以為騎縫章,另一枚「曾阿喜」私章隨壓印於名下。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曾阿喜
  • 日期
    年代: 大正拾貳年拾貳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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