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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四十一年林河持分賣渡收定證書

本物件為西元1908年(明治41年)林河持分賣渡收定證書,張數為2張。戳記有8,為印章6枚、印章半截2枚。立契賣渡契字人為林河。林河賣渡的所有物為田6則、建物敷地1則。杜賣所有物地點為新竹廳竹北一堡九甲埔庄。林河因乏金別創,將此物業賣給林疇。價格金46圓6角。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河
  • 日期
    年代: 1908~190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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