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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七年違反保甲規約處分報告

本物件為明治37年(1904)6月30日,新竹廳廿□六十七保正林疇,上呈新竹廳長里見義正之「保甲規約違背者過怠處分」報告書。包含二件處分內容;1.明治37年(1904)6月27日,孫婦張甜妹(24歲),前往新竹廳竹北一堡北勢庄張阿康方旅行,違反保甲規約第8條及第24條,依保甲會議處以過怠金50錢。2.明治37年(1904)6月24日,新竹廳新竹街戶主陳錫金養娘葉和妹(22歲)過夜,違反保甲規約第8條,保甲會議處以過怠金30錢。紅色行線公文紙二張,保存完好。無戳記。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疇、林疇
  • 日期
    年代: 明治三十七年六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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