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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年林雲漢等仝立分管合約字

本物件為光緒10年(1884)閏5月,同立分管合約字人林雲漢、林雲紅,情因本年端陽節後,繩奪、繩訓公兩大房子孫均分慶軒公之租業,並行鬮分繼立註明我祖繩訓公應得之額遺下雲漢、雲紅,想人心不一,難以合理,與其爭競於後日,孰若分定於今朝,茲欲行分管,是以席請房族到場議論業分三股,雲漢得一股,雲紅得業兩股,並上祖慶軒公以上之蒸嘗,係我繩訓公應得之額,具作三股均分錄明,於後此係兄弟情甘意願,立約為定,自分管於後,不宜爭長競短,相侵越份,恐口無憑,立分管合約字。紅色行線公文紙二張,上緣略有破損。無戳記。立約人林雲漢、林雲紅;房族長廷寶、學源、其光、繩精、爐旺、其陳、其賀、雲梯、雲祿、礽禎;依口代筆錦華;場見金生、雲沐、雲嚴、礽英。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雲漢
  • 日期
    年代: 光緒拾年甲申歲閏五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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