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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三年吳益春收取該年租粟後所開收單

本物件為同治3年(1864)6月19日收單,收單紙一張,保存完好,字跡清晰。為東興庄佃戶林國寶,為余阿枰代納同治甲子年(1864)份租粟九石五斗後,所收到的執照完單。完單一張。三枚戳記,一枚為「業主吳益春郎春記士仁信記」,一枚「業主吳益春郎春記」,一枚「春記圖記」。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吳益春、吳益春
  • 日期
    年代: 同治參年六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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