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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十一年竹塹社土目一均等立給佃批

本物件為乾隆11年(1746)12月,立給佃批竹塹土目一均、大里罵等,因本社有祖遺舊社後崙霧毛毛埔埔地一段,因旱園欠收,眾人等乏力開築圳水,茲托通事願招漢人佃墾水田,以資番食丁餉,今有藍品周自備工本牛隻認墾,議定首年每張犁分約納租粟二十石滿斗,次年圳水灌田按甲清丈,每甲約納租粟八石滿斗永為定例,豐歉不為增減,其租粟務要乾淨,車至本社倉口向業主繳納,此係兩願,各無異言,合給佃批。契紙一張保存完好。二枚戳記,一枚「竹塹社通事周岱宗記」、一枚「竹塹社總土目一均圖記」。給佃批字人龜角老、一均、大里罵、宵女加、斗限改、斗限夫厘氏;中見周岱宗以印代簽。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一均
  • 日期
    年代: 乾隆拾壹年十二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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