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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二十三年淡水分府掣給田主金廣福立給丈單字

本物件為西元1843年(道光23年)6月,南興庄墾戶金廣福的丈單,其內容載明,土地在塹南一帶由六合成開墾,主要佃農為劉阿荀,土地經過丈量水田為0甲2分2厘2毛0忽,每年要繳納租粟11碩7斗6升。還要繳納銀6角6厘8毛,最後就是要繳納的租粟以此數量為基準,不能在增加,立此為憑。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淡水分府
  • 日期
    年代: 1843~184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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