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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八年吳黃氏具告給甘結狀字

本物件為光緒18年(1892)正月,具告給甘結狀字。牛眠山庄婦吳黃氏在家誤聽謠言,夫吳生被人打死等謊,氏趕到驗看身屍並無受傷,係因正月十五夜,醉酒傷風,至十六早言欲出穹,昏倒在牛眠山庄前側池墘,失救氣絕,諉屬實情,氏不敢拖沓無辜,奈氏夫在日並無粒積餘資,舉目無親收埋無貲,懇求本庄眾等,念及相周之義,鳩出佛銀六十元,姑洪氏手收,作為埋葬之資,氏已同姑將夫吳生屍首埋葬清楚,日後不敢滋生事端,恐口無憑,合立具告給甘結狀。契紙一張保存完好。無戳記。有一枚墨色指摹隨壓於吳黃氏名下。立字人吳黃氏。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吳黃氏
  • 日期
    年代: 光緒十八年正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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