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光緒十八年洪氏等具遵斷甘愿和息掌摹結字

本物件為光緒18年(1892)正月,具遵斷甘願和息掌摹結字人母親洪氏、妻黃氏,今當楊圖、林逢春、潘日新等各位公親面前,結得兒吳生因正月十五夜,酒醉誤登何開先店中與何開先口角時,左右鄰人勸退,至十六日早吳生酒醉傷風發出死症,不幸身亡,如公人憐念同鄉不忍坐視,飭令牛眠山庄鄰鄉人等鳩出佛銀三百大元,交氏手收以為吳生棺槨埋葬諸費,氏自此以後不敢翻異生端,合具遵斷甘願和息掌摹結字。契紙一張保存完好。無戳記。有二枚墨色掌印以為具結。立字人母洪氏、妻黃氏;知見人詹福來、廖黨、吳炳輝。列名五人各具墨色指印。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母親洪氏
  • 日期
    年代: 光緒拾捌年正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