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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年曾春福等立聯庄禦盜合約字

本物件為光緒10年(1884)10月,立聯庄禦盜合約字。九湖庄、出水坑、食水坑,加東崀、黃草崗,合內外等庄團,和鄉里以弭賊匪,以肅庄規,以靖地方,國有國法、庄有庄規,而弭盜貴睦鄉鄰,聯庄善宜約束,若能團束鄉鄰,則賊匪聞聲知懼,而鄉民和睦則合庄可保無虞。迄今世風不古,匪徒四起,惡黨擾攘人心日漓,甚至而擄勒強搶,膽敢而鳴火夜劫,此等匪徒目無王法,殊令人深堪痛恨,庄中若不早立章程,難以堵禦,予等目擊心傷,所以爰集眾庄團聯守禦以正庄規,以整風俗,以弭賊匪,以定規條。至團聯以後,而庄內人倘敢有陽奉陰違,引惡黨而窩藏賊匪,接贓透路而致徇情私放匪徒者,查出此人則鳴鑼統眾,擒拿送官究治,即將田園家物一盡充公,絕不徇情,各庄須凜規條而行,合庄共議定規。契紙一張保存完好。無戳記。立契人九湖庄、出水坑、食水坑,加東崀、黃草崗、大旱坑等庄旗首及庄民百餘人。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曾春福
  • 日期
    年代: 光緒拾年拾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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