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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五年潘純熙田地交換契約書

本物件為明治35年(1902)潘純熙田地交換契約書,共兩份文件,一份為田地交換契約書,立契時間為明治35年(1902)2月。地點在社皮庄,立契人為潘純熙,內容:「呂汝玉有田一段,地點在社皮庄,由其承管園面積有14甲3分4厘,內抽出園2甲5分,與潘純熙位在三角仔庄之田地互相交換。」另一份為雙方土地所在之手繪位置圖,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潘純熙
  • 日期
    年代: 明治三十五年二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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