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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七年呂蕃周等立退耕番田租收銀字

本物件為咸豐7年(1857)11月,呂蕃周、呂蕃國同姪衍創等,承鬮分應管耕岸裡社新社仔馬下六打歪三角仔庄毗連水田三段,遞年額租穀四十四石四斗二升六合,前經業主於七十石租合約寫立銀到租還付執,今因乏銀應用,兄弟叔姪等相商,願將此田承鬮應管三段之田租并竹圍樹木等項出退,炳南秀才承頂,當日言定出得時值退耕價銀六百七十九元交收足訖,即將承鬮管耕之田,踏明界址并竹圍樹木等項,盡界內所有交付炳南秀才前去掌管招佃耕作收租抵利,任從向業主交關換約,今欲有憑,立退耕番田租收銀字。契紙一張保存完好。三枚戳記,二枚字體不可辨認,一枚「五常信記」。立契人呂蕃周、呂蕃國、呂衍創、呂衍來、呂潮信;為中人金昌、衍掌、潮斂;執筆衍創;場見張氏、蕃龍、潮特。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蕃周
  • 日期
    年代: 咸豐七年葭月(11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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