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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八年熊門李氏等立退耕番田租收銀字

本物件為咸豐8年(1858)2月,熊門李氏同男丁祿、河順、娘傳、華愛、華鑾等,有承鬮分應管得崎仔社茅格孝里希三角仔庄水田一處,內帶自備工本創造茅屋一座間數不計,遞年額租穀四十石,經備銀向業主典租一十五石,仍存租穀二十五石做早晚均納,今因乏銀家費,母子相商願將此田租并屋宇等項出退于人,呂曜初秀才出首承領,當日議定時值價銀二百九十大元,又收過磧地銀七十大元,當日立字銀字兩相交訖,即將田屋踏明界址,所有諸物交付呂曜初秀才前去掌管招佃耕作收租抵利,今欲有憑,立退耕番田租收銀字。橫幅契紙一張(或二張相連)保存完好。三枚戳記,一枚「理番番府給岸裡社總通事潘崇恩長行戳記」、一枚「岸西社給土目潘復源行記」、一枚「岸大社給甲首潘德元行記」。立契人熊李氏、河順、娘傳、華愛、華鑾;代筆丁祿;為中人振南、黃文德、呂金昌;在場媽六干毛干、琰林、潘復源以印代簽、潘崇恩以印代簽、潘德元以印代簽。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熊門李氏
  • 日期
    年代: 咸豐捌年二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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