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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十年廖德等立退耕番田字

本物件為咸豐10年(1860)6月,廖堂、廖德、廖琳、廖旺、廖講兄弟等,承退向典得岸裡社茅格大必里三角仔庄水田一處,今因乏銀別創,願將此田并租出退于人,呂曜初官出首承頂,當日言定出得時值退耕田價銀三百一十五大元,即日銀字兩相交收足訖,隨即踏明界址盡界內所有諸物,一盡交付與呂曜初官去招佃耕收抵利,今欲有憑,立退耕番田字。橫幅契紙一張(或二張相連)保存完好。一枚「五常信記」戳記。立契人廖堂、廖德、廖琳、廖旺、廖講;知見詹氏;為中人呂潮念、其順;代筆人廖阿昧。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廖德
  • 日期
    年代: 咸豐拾年陸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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