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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三十年陳遠等同立退管耕田屋宇字

本物件為道光30年(1850)10月,陳遠、陳發,承鬮書應份典過岸裡社郡乃四老中營庄水田一處,又東片車路墘水田一處,合共水田二處,內有竹圍茅屋一座間數不計,遞年額租穀五十三石正,今因乏銀應用,願將此田業等項出退于人,呂天朗出首承頂,當日議定出得時值田租屋宇等項價銀五百一十五大元,交收足訖,隨即踏明界址將此田租樹木併竹圍屋宇等項,一盡交付朗前來管業招佃耕收輸納,向業主交關換約不敢異言,恐口無憑,特立退管耕田屋宇字。橫幅契紙一張(或二張連合)保存完好。四枚戳記,一枚「岸裡社潘萬興合圖記」、一枚「岸裡社社丁沈阿振長行記」、一枚「理番分府給岸裡社總通事潘復興長行戳記」、一枚「理番分府給岸裡社總土目潘順益長行戳記」。立契人陳遠、陳發;為中人呂慶、吳勇、呂朝;知見人在場人呂灶生。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陳遠
  • 日期
    年代: 道光參拾年拾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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