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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二十年顏杉材立退耕番田屋宇字

本物件為道光20年(1840)10月,顏杉材同妻邱氏,上年承退典過岸裡社阿敦阿馬轄、該丹郡乃中營庄毗連水田二處,阿敦阿馬轄田遞年納額租三十五石正,該丹郡乃之田遞年額租六十石內抽出伙食穀八石交該丹郡乃量回,兩家業主各立有典約付據,今因乏銀應用,願將此田租屋宇等項出退于人,呂宏容出首承頂,當日踏明界址,言定退回約內併屋宇等項本銀一千零八十大元,即日銀字兩相交收足訖,隨將田屋等項付交呂宏容前去招佃管耕收租,自退之後任從銀主向業主交關不敢異言,恐口無憑,立退耕番田屋宇字。橫幅契紙一張(或二張接連)右下角略有破損外基本保存完好,一枚「分府陳給岸裡社總土目潘拔元長行戳記」。立契人顏杉材、妻邱氏;在場潘拔元以印代簽;知見秋紅、秋桂;場見游玉卿;中人邱福、吳維省、楊垂青、何承祐、克標;依口代筆人郭應泰。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顏杉材
  • 日期
    年代: 道光貳拾年拾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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