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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四年呂潮運立退墾耕田租屋契字

本物件為光緒4年(1878)12月,呂潮運與男漳型有鬮分管得肉埒孝希承阿敦阿馬轄中營社皮庄水田,田中帶竹圍茅屋一座,遞年應納業主額定租穀四十二石,前經備銀典過四十石八斗,除外仍納租穀一石二斗,今因乏銀應用,即將此田租屋等項出退于人,呂汝玉出首承領,當日同中議定時值退田租屋契價銀一千一百三十六大元,平七百九十五兩二錢,即日同中交運等親收足訖,隨將此田租屋等項盡界內所有交付汝玉前去掌管耕收,恐口無憑,立退墾耕田租屋契字。契紙一張,保存完好。一枚「林振芳」戳記。立契人呂潮運、呂漳型;在場呂漳榮、呂漳陞、江氏;執筆漳陞;為中呂阿芳、林振芳、吳鳴鳳、徐金珠。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潮運
  • 日期
    年代: 光緒肆年拾貳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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