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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四年呂祥泉立承贌管字

本物件為道光4年(1824)2月,呂祥泉因乏地耕作,前來向業主潘進文,承祖所遺埔地二處,一處在朴仔籬,一處在大灣裡,由呂祥泉備出磧底銀一百三十大員交業主承墾埔地,遞年照上首租額供納大租穀三百三十石,內撥給馬下六等之租穀六十石,餘二百七十石做早晚二季交納,早晚季各納一百三十五石,均用岸裡社斗量交,務要重風乾淨,且不得少欠分合,著墾主呂祥泉兄弟加備磧底銀一百三十員交業主管收,不必換寫贌字,又業主先年架造瓦屋四間半,經公親踏明議退工本價銀六十員,均交業主管收,此田屋付交呂祥泉兄弟管耕,今欲有憑,立承贌管耕字。契紙一張保存完好,三枚戳記,二枚為騎縫章,一枚同款「岸裡社潘進文圖記」戳記。立契人呂祥泉;代筆張爐應;在場原中張品甲、君弼;知見阿溪。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潘進文
  • 日期
    年代: 道光肆年貳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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