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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元年烏毒甲等同立給墾字

本物件為嘉慶元年(1796)12月,阿罩霧隘丁首烏毒甲、甲首尖頭、隘丁打宇阿田加來等,因前年俸憲把守隘口,准番就地取糧,但北溝雖有些少口糧日食不給,即年節神明禋祀無自而出,實有勞無功,今有庄後埤塘坑坑前坑後,雖是狹小但頗為平坦,但巡邏隘口無暇親耕,招得漢佃林淡然,自備牛工種子前來墾耕,當日議定山底銀四大員,其銀即日公同眾丁交訖,其山坑隨即踏明界址交付佃人前去開墾田園栽種菓子,議定開荒三年免納租穀,三年後逐年二月初二日議貼租銀六員以為神明禋祀之資,不得增多減少,今欲有憑,同立給墾字。契紙一張中間有破損,七枚戳記,四枚同款「理番分府給阿束社通事阿用長行戳記」,一枚「通事代戳」,二枚「理番分府給阿罩霧番丁首烏毒甲長行戳記」。立契人烏毒甲(以印代簽)等二十五人;在場知見阿用以印代簽。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烏毒甲
  • 日期
    年代: 嘉慶元年拾貳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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