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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字第四十九號卷包單

本物件為黃字49號四紙的卷包單,共一張,用以包裹契約、租單等契字。四枚戳記皆不可辨識字體。本卷包單用以包裹黃字第49號契紙一紙,右側註明丈單帶在此號,黃字43號合丈;並有「献堂」字樣,及「曾□龍單一枚,丈單一紙在內」;左側「林錦堂買林昌、林敦等水廟內荒地」、「告知書四一三號」、「園在番仔園□溪州」。包藏物計有黃字49號、黃字49號及43號合丈單、曾□龍單一枚及丈單一紙、林錦堂買林昌等水廟內荒地、告知書四一三號,共六紙。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
  • 日期
    年代: 不詳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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