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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三年蕭水旺等人立杜賣盡根厝地基契字含契尾

本物件為西元1877年(光緒3年)蕭水旺等3人仝立杜賣盡根厝地基契字,張數為2張。戳記有14,為「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1枚、「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半截戳記1枚、「彰化縣邑用印」5枚、「彰化縣邑用印」半截戳記4枚、「藍興保清賦局」1枚、「丈過騐訖」1枚、半截戳記1枚。立契人為蕭水旺、蕭丁、蕭爐。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水田3小坵。杜賣所有物地點為東大墩過溪仔。蕭水旺等人因乏銀別創,將此水田賣給林錦榮。交易金額為價銀150大員。林錦榮堂為霧峰林家在咸豐年間成立的公業,霧峰林家為臺灣五大家族之一,著名人物有清代林文察,日治的林獻堂。林家之另一公業號為林本堂。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蕭水旺等3人
  • 日期
    年代: 1877~1877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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