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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三年林丕顯等人立求杜盡根賣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823年(道光3年)林丕顯等人立求杜盡根賣契字,張數為1張。無戳記。立契人為林丕顯。杜賣盡根契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水田1叚。杜賣所有物地點為詹厝園,帶隆恩大租20石。林丕顯等因乏銀費用,將此水田賣給林媽福、林媽祿。交易金額為佛面銀1030大員。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丕顯等3人
  • 日期
    年代: 1823~182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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