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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二十六年林牛親立杜賣盡根田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846年(道光26年)林牛親立杜賣盡根田契字,張數為1張。無戳記。立契人為林牛。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水田1叚。杜賣所有物地點為猫羅保桞樹湳庄,配納正供租谷。林牛因乏銀別創,將此水田賣給堂叔祖林瑞美。交易金額為佛銀面650大員。正供,係指法定的賦稅。清代臺灣漢人的開墾土地課稅,在劉銘傳實施清賦前由大租戶向官府繳納,稱為正供。此水田配納正供租谷,為宗親堂叔祖林瑞美,具有優先購買權,若宗親無人認購,此物業才會賣與外人。林瑞美成為新業主後,必須一併繳納正供。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牛
  • 日期
    年代: 1846~1846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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