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嘉慶十九年徐超琨兄弟等同立永杜退佃字

嘉慶19年(1814)6月,徐超琨前年同張佘芳向貓羅社通事,及隘番甲頭隘首土官等,給墾萬斗六大坑口南畔隘埔一帶,抽出茄苳坪隘園一段歸張佘芳自管,又抽出茄苳坪隘園一段,公同出退與張助官頂耕,公存獅頭崎旱田一段,及毗連崁頂旱園一段,共二段,旱田一甲四分、旱園六分,徵納大租粟九石,今因別創,超琨、超珊、超琩兄弟甘願將此應份一半田園出退,洪士斗出首承墾,議定工本銀二百一十大員,其銀即日同中交收取訖,其田園一半隨即踏付洪士斗前去掌管永遠耕作,田園一退千休,日後價值千金,子孫永遠不敢言找言贖,今欲有憑,立永杜退佃。契紙一張多處破損,無戳記。立字人徐超琨、徐超琩、徐超珊、徐蘭孫;代筆人徐蘭孫;為中人賴英生;在場見人張佘芳、張振榮。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徐超琩
  • 日期
    年代: 嘉慶拾玖年陸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