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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二年林令立杜賣盡根田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876年(光緒2年)林令立杜賣盡根田契字,張數為1張。無戳記。立契人為林令。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水田2叚。杜賣所有物地點為草湖庄,應納加餉館大租粟。林令因乏銀別創,將此水田賣給林錦榮堂。交易金額為價銀350大元。林錦榮堂為霧峰林家在咸豐年間成立的公業,霧峰林家為臺灣五大家族之一,著名人物有清代林文察,日治的林獻堂。林家之另一公業號為林本堂。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令
  • 日期
    年代: 1876~1876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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