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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八年阮瑛炳立杜賣盡根田契含契尾

本物件為西元1803年(嘉慶8年)阮宅親立杜賣盡根田契含契尾,張數為2張。戳記有18,為「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1枚、「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半截戳記1枚、「彰化縣邑用印」6枚、「彰化縣邑用印」半截戳記2枚、「拺東堡清丈田賦」1枚、「契驗對過」1枚、「帛禮堂」1枚、「宮保□藍圖記」1枚、印章4枚。立契人為阮宅即阮瑛炳。杜賣盡根契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水田1處。杜賣所有物地點為土庫庄東勢,年納業主張課租。阮宅即阮瑛炳因乏銀別創,將此水田賣給賴四美。價銀佛番600大元。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阮宅
  • 日期
    年代: 1803~180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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