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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四年林錦榮之執照

本物件為執照係西元1901年(明治34年)7月10日,官租為北協隆恩,第5102號,其內容載明記收過臺中貓羅堡霧峰庄林錦榮代林拱良,在西元1901年(明治34年)繳納前期稅收,1谷是8石5斗5升也,官租大小作人霧峰林允卿頂辦者林烈堂。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烈堂
  • 日期
    年代: 1901~190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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