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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八年林阿盛等四人仝立杜賣盡根厝地基契字(含契尾)

本物件為西元1892年(光緒18年)林阿盛等4人仝立杜賣盡根厝地基契字(含契尾),張數為3張。戳記有6,為「臺中縣印」1枚、「臺中縣臺中辦務署」半截戳記1枚、「契」字印1枚、「契」字印半截1枚、印章2枚。立契人為林阿盛等。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買過張安厝地第1所,帶茅屋2間。杜賣所有物地點為頭家厝庄東北勢。林阿盛等因乏銀別創,將此茅屋賣給宗親錦榮堂。交易金額為價銀18大員。林錦榮堂為霧峰林家在咸豐年間成立的公業,霧峰林家為臺灣五大家族之一,著名人物有清代林文察,日治的林獻堂。林家之另一公業號為林本堂。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阿盛等4人
  • 日期
    年代: 光緒拾捌年拾壹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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