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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二十九年林蓮蒲等二人仝立杜賣盡根田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849年(道光29年)林蓮蒲等2人仝立杜賣盡根田契字,張數為1張。無戳記。立契人為林蓮蒲等人。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買過徐勤承水田2叚。杜賣所有物地點為桞湳庄營盤邊粵墓后,年納官供、番大租粟。林蓮蒲等人因乏銀費用,將此水田賣給阿罩霧庄族親林天河。交易金額為佛銀200大員。清代臺灣土地多為一田二主,有大租、小租、佃戶等層層關係。此約出現「番大租」,係表示此筆土地需繳納租金、租谷或租粟給番業主。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蓮蒲等2人
  • 日期
    年代: 道光弍拾玖年十一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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