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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四年魏宜政等四人仝立杜賣盡根田園契(含契尾)

本物件為道光4年(1824)魏宜政等4人仝立杜賣盡根田園契(含契尾),張數為2張。戳記有11,為「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1枚、「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半截戳記1枚、「彰化縣邑用印」5枚、「彰化縣邑用印」半截戳記4枚。立契人為魏宜政。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旱園2叚。杜賣所有物地點為猫羅保石螺潭庄。魏宜政因乏銀別創,將此旱園賣給林長榮。交易金額為佛面銀850大員。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魏宜政等4人
  • 日期
    年代: 道光肆年伍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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