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同治八年林天送立杜賣盡根田厝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869年(同治8年)林天送立杜賣盡根田厝契字,張數為1張。戳記有1,為印章1枚。立契人為林天送。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水田4叚。杜賣所有物地點為草湖庄,納加餉館大租粟。林天送因乏銀別創,將此田厝賣給林錦榮。交易金額為價銀750大員。林錦榮堂為霧峰林家在咸豐年間成立的公業,霧峰林家為臺灣五大家族之一,著名人物有清代林文察,日治的林獻堂。林家之另一公業號為林本堂。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天送、林天送
  • 日期
    年代: 同治捌年八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