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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七年吳泰立典田契字

本物件為咸豐7年(1857)吳泰立典田契字,共1張,「寶源」戳記1枚。咸豐7年(1857)10月,因乏銀別置,吳泰將從黃讚親兄弟姪等買來坐落於捒東下堡三塊厝之水田承典給林錦榮,該田界內有竹圍雜木等,年配官庄正糧銀7錢1分2厘5毫9絲,另有局銀7角6辦3尖2末,議定時值價拂回銀206員5角,由銀主掌管招佃耕作收租,若吳泰備齊銀便可於該年10月贖回水田,吳泰不能再典他人,此契為業主與典主之契約與別房親戚無關,若業主與他人有財務糾紛亦與典主不相干,立典田契字1紙,併帶吳泰承買契1紙,及繳連上手司單印契1紙,共3紙付執為炤。在場知見人為長男吳妙、妻蔡氏、胞弟吳啟,為中人為曾仕傳、林紹榮,代筆人為李廷璋。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吳泰
  • 日期
    年代: 咸豐柒年拾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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