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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四年林福星林斐然林水源林秀茂等立退盡耕字

本物件為道光4年(1824)林福星林斐然林水源林秀茂等立退盡耕字,共1張,共有4枚戳記,但字體無法辨識。道光4年(1824)11月,林福興等人因乏銀費用,將承父所贌阿里史社屯潘福元坐落於潭仔墘庄之水田及所含樹木,出典給林炳、林牛兄弟,定由上手字內價錢2,200大元交付,該田原大小租谷140石付銀主,6年後由番田主備足契價銀2,200大元向林炳兄弟贖回,若無銀贖回則依原約管耕以抵利息,若有上手契來歷不明情節則不干銀主之事,立退盡耕字1紙,帶上手贌耕字1紙,共2紙付執為炤。在場番田主潘大宇,為中人林國珍、嚴聘三、林文小。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斐然等4人
  • 日期
    年代: 道光肆年拾壹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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