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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七年堂叔侄長房孫文上二友英存文化弍房男宜把續等仝立合約字

本物件為咸豐7年(1857)堂叔侄長房孫文上二友英存文化弍房男宜把續等仝立合約字,共1張,無戳記。咸豐7年(1857)2月,其家族原將兩處水田對半分為兩房所有,然不幸長房父子雙亡,長子婦與次子婦自認不諳世事,怕事後釀成不致之禍,於是命其子請房親家長將家中所留之字契秉正議配分,至公無私,立約後每房各業各自掌管,永無交加,立合約字2紙1樣,各執1紙存炤。公親人為堂兄望,代筆人為姻親姚捷元,知見人為兄嫂張氏、白氏,公親堂兄為老紅、高陞,公親人房親堂叔祖光鎮、障、老番。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文上等7人
  • 日期
    年代: 咸豐柒年弍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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