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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十二年徐秉單立絕賣屋并地墓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807年(嘉慶12年)徐秉單立絕賣屋并地墓契字,張數為1張。無戳記。立契人為徐秉單。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屋地基1間。杜賣所有物地點為桞樹湳庄。徐秉單因乏銀應用,將此屋地基賣給林偃。交易金額為價銀10大員。清代來台的漢人,亦注重風水寶地之說,對於先人的喪葬文化非常重視。林偃除了買下徐秉房屋地基外,還包含了徐家原來賣葬先人的墓地。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徐秉單
  • 日期
    年代: 大清嘉慶拾貳年二月十六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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