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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三年林定建胞侄石麟仝立退典田厝契字

本物件為光緒3年(1877)林定建胞侄石麟仝立退典田厝契字,共1張,無戳記。光緒3年(1877)9月,因乏銀別創,林定建叔侄願將承父祖轉典之坐落於外新庄東社勢之地,其田年需納業主戴大租粟35石6斗3升4合與藍大租粟2石8斗,另有水圳灌溉充足、竹圍、茅屋等,一概退典,由錦榮號出首承典,其退典田厝價為銀1,000大員庫秤700兩,待原典主備妥典厝之銀即可贖回,不設年限,此契為原典主與銀主之契約與別房親戚無關,若原典主與他人有財務糾紛亦與銀主不相干,立退典契字1紙等,共13紙契字付執為炤。在場知見人,胞嫂陳氏,為中人林華,代筆人王士彥。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定建等2人
  • 日期
    年代: 光緒叁年玖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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