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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四年坪仔社屯丁大霞豆施巴难篙天老大甲等立招耕收蹟地銀字

本物件為道光4年(1824)坪仔社屯丁大霞豆施巴难篙天老大甲等立招耕收蹟地銀字,共1張,「東螺屯平林仔社屯番公記」戳記3枚,「東螺屯給平林社隊目喜□長行記」戳記1枚,加上另2枚字體辨識不明戳記,共6枚戳記。道光4年(1824)10月,因乏銀清還上手所借工本,坪仔社屯丁大霞豆師等人將向謝齊借出工本前來自墾屯埔園3份,由興令興號出首承耕,議磧地銀為90大員,銀主掌管耕種年配納屯租穀3石每份1石,此園限耕6年為限,大霞豆施等人須備妥磧地銀送還,否則該園就歸銀主管耕,立招耕字1紙付執為炤。代筆人為奇巫仕,為中人為顛加乃。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大霞豆施等3人
  • 日期
    年代: 道光肆年拾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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