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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三十二年大霞虱女再立給永佃批

本物件為乾隆32年(1767)7月大霞虱女立再立給永佃批,本物件蓋有5個戳記。其為半線社番業主,有埔園1所,因不能自耕,於乾隆9年(1723)招佃收銀立契。因佃人出銀買水、買圳路、僱工墾築成田,工本費2百餘員,大霞虱女今不能偹工本銀清還,與原佃人王起、耿舜言議再添足壓地田價銀275員,仍按納大霞虱女佃租粟共10石6升。今欲有憑,再立給永佃批1紙,付執為炤。在見妻烏芝;代筆人林志成。本物件紙質泛黃。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
  • 日期
    年代: 乾隆叁拾弍年柒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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