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同治七年林大生等仝立轉典田契(含契尾)

本物件為西元1868年(同治7年)9月林大生林滿堂仝胞侄朝德和朝喜仝立轉典田契,承祖父明典林鄉飲和林德逢兄弟水田弍叚,坐落在內新庄北勢小份洋,鄉飲壹叚水田,每年繳納藍興大租粟8石8斗正。其次德逢壹叚水田,每年繳納藍興大租粟4石4斗正,其弍叚水田,東西南北四至界址明瞭,因乏銀費用,願將此弍叚水田典與族弟林玉辦,同中盲定照依時值賣價元系佛面銀307大員正,當日銀業兩交,外無欠少,錢糧隨地過割,恐後無凴,立此為存照。 代書人:林春禧 為中人:林維玉 在塲知見銀人:母親林賴氏 此契尾立於西元1870年(同治9年)10月布字6185號右給彰化縣業戶林玉辦之契尾,其內容載明立賣田地人林大生,因使用不便,別無輾轉,今將自己田位於內新庄北勢賣與揀東保業戶林玉辦為業,同中盲定照依時值賣價元系銀224兩1錢1分,納稅銀6兩7錢2分3厘3毫。價契為301元,該司單稅銀為37元5分,當日銀業兩交,外無欠少,錢糧隨地過割,恐後無凴,立此為存照。 此契尾立於西元1870年(同治9年)10月,布字6185號右給彰化縣業戶,其內容載明立賣田地人林大生,因使用不便,別無輾轉,今將自己田位於內新庄北勢賣與揀東保業戶林玉辦為業,同中盲定照依時值賣價元系銀224兩1錢1分,納稅銀6兩7錢2分3厘3毫。當日銀業兩交,外無欠少,錢糧隨地過割,恐後無凴,立此為存照。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大生、林鄉飲、林德逢、林玉辦、臺灣布政司
  • 日期
    年代: 1868~186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