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件為西元1837年(道光17年)6月初10日載明兄弟東麟阿二六麻和姪添喜立退會份字,承祖父遺下津斂置有神福社水田壹處,坐落在員寶庄頭,經業主丈量土地為田10甲5分,又帶大坡圳水灌足,又帶茅屋壹座,其田四至界址明瞭,因乏銀費用,願將玉安公在臺土地典與叔輝信,同中盲定照依時值賣價元系佛面銀100大元正,當日銀業兩交,外無欠少,錢糧隨地過割,恐後無凴,立此為存照。 說合中:叔清海 在塲見:叔亮芳、弟奕珍 清筆:添喜 此契尾立於西元1840年(道光20年)7月布字9320號右給彰化縣業戶徐輝信之契尾,其內容載明立賣田地人徐東麟,因使用不便,別無輾轉,今將自己田位於員寶庄賣與揀東保業戶徐輝信為業,同中盲定照依時值賣價元系銀73兩正,納稅銀2兩1錢9分正。當日銀業兩交,外無欠少,錢糧隨地過割,恐後無凴,立此為存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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