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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十七年劉阿三等二人立杜賣書根秧地水田契

本物件為道光17年(1837)劉阿三等2人立杜賣書根秧地水田契,張數為1張。無戳記。立契人為劉阿三。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買過徐鳳生等秧地水田1處上下2叚。杜賣所有物地點為圓宝庄。劉阿三因乏銀別創,將此水田賣給魏承裘、魏承華兄弟。交易金額為價銀167元。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劉阿三等2人
  • 日期
    年代: 道光拾柒年丁酉拾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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