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道光十七年黃慶欣等五人立杜賣盡根田契字(含契尾)

本物件為道光17年(1837)黃慶欣等5人立杜賣盡根田契字(含契尾),張數為2張。戳記有9,為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1枚、「彰化縣邑用印」4枚、「彰化縣邑用印」半截戳記4枚。立契人為黃慶欣等人。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水田1處。杜賣所有物地點為員寶庄。黃慶欣等人因乏銀別創,將此水田賣給徐輝信。交易金額為佛銀480大元。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黃慶欣等5人
  • 日期
    年代: 道光丁酉拾柒年拾壹月拾捌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