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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八年李以朋親立杜賣斷根屋契

本物件為嘉慶8年(1803)李以朋親立杜賣斷根屋契,張數為1張。戳記有2,為「徐君爵印」1枚、「桞樹湳庄甲長邱福宜記」1枚。立契人為李以朋。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買得徐登倫瓦屋3間連茅屋1間。杜賣所有物地點為桞樹湳庄。李以朋因乏銀別創,將此屋業賣給嚴清林捉、林松、林察等。交易金額為佛銀300大元。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李以朋
  • 日期
    年代: 嘉慶八年十一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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