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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八年蔡永記等照抄同豐館先後稟批錄左

本物件為光緒18年(1892)蔡永記等照抄同豐館先後稟批錄左,張數為1張。戳記有1,即溪州同豐館用印。地點位在斗六,此物件係光緒18年(1892)2月所立。此物件內容分為借官本銀兩,以及批准踏勘發墾照,還有早日築圳招佃開耕,並約定三年後再勘定一次給照。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蔡永記等
  • 日期
    年代: 光緒十八年二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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