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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四年何維等二人仝親立杜賣盡根田契(含契尾)

本物件為光緒4年(1878)何維等2人仝親立杜賣盡根田契(含契尾),張數為3張。戳記有,為15,為「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1枚、「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半截戳記1枚、「彰化縣邑用印」5枚、「彰化縣邑用印」半截戳記4枚、半截戳記1枚、印章3枚。立契人為何維。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買過張和□水田1叚。杜賣所有物地點為拺東保三塊厝庄。何維因乏銀別創,將此水田賣給族親何為貴、何為美。交易金額為價銀126大員。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何維等2人
  • 日期
    年代: 光緒四年戊寅歲拾壹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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