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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九年林本堂立胎借銀字(含契券)

本物件為光緒9年(1883)林本堂立胎借銀字(含契券),張數為1張。戳記有1,即林本堂記用印,地點不詳。此物件係光緒9年(1883)11月所立。此物件內容為林本堂向堂叔錦榮號借銀,林本堂因公事需項,向堂叔錦榮號出借銀兩肆萬陸仟肆佰陸拾陸圓,及秤重參萬貳仟伍佰貳拾陸兩貳錢至今未還,故商議由林應時、林大茂契卷參拾玖宗交付錦榮號,並約定年限內還清可取回契卷,若無還清則再用粟價底還至清,但念及至親之情相互體諒,故以此立證為憑。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本堂、林本堂
  • 日期
    年代: 光緒玖年拾壹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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