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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五年王泉立借谷字

本物件為咸豐5年(1855)王泉立借谷字,張數為1張。戳記有1,即是保認人林大成用印,地點不詳。此物件係咸豐5年(1855)12月所立。此物件內容為王泉欠向賴文生借穀物,因王泉欠乏伙食,而引就向賴文生出借壹佰石晚穀,雙方約定除本石之外,願再貼全年利息五十石分作早晚完納,故以此立證為憑。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王泉
  • 日期
    年代: 咸豐伍年拾貳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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