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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十六年嚴清等仝立鬮分業

本物件為嘉慶16年(1811)嚴清等仝立鬮分業,張數為1張。戳記無,地點不詳,此物件係嘉慶16年(1811)11月所立。此物件內容為嚴清、何菊、林斗共同分立水田,因嚴清、何菊、林斗協力公買水田,不忍日後嫌隙,故而共同約定明白各掌均分義務,並以此開立明細不得異言,望日後不得爭長競短,故以此立證為憑。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嚴清等3人
  • 日期
    年代: 嘉慶拾陸年十一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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